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居民登记结婚应当如何办理?
    2023-11-09 信息编号:1311994 收藏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所持证件:(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2)香港居民身份证;(3)经香港委托公
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所持证件:(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2)澳门居民身份证;(3)经澳门公证机
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所持证件:(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
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件;(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
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按照如上规定,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结婚,应该在内地办理结
婚登记后,方可产生我国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如果港澳台地区有
相关的规定,也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 外国人同内地居民登记结婚应当如何办理?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婚姻法》和《...
    11-09
  • 如何签订涉外婚前协议?
    涉外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异国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涉外婚前协议与婚前协议大致相同,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的实...
    11-09
  • 如何查询涉外婚姻档案?
    266涉外婚姻法规如何适用?中国公民与265涉外婚姻登记档案查询的办理机构一般为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婚姻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受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进行...
    11-09
  • 养父母死亡后可否终止收养关系?
    我国《收养法》实行完全收养制,收养关系并不因养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当养父母双方均已死亡后,养子女就没有办法再终止收养关系,即养子女不能再由他人收养或者回到送养人家。有的立法中设有养父...
    11-09
  • 收养关系解除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我国《收养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了解除收养后产生的法律效力。它包括直接后果和间接后果。(1)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我国《收养法》第29条规...
    11-09
  • 法定解除与养子女之间收养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法定解除的程序,即诉讼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诉讼,解除其收养关系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着重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听取年满10周岁以...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