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
女承担义务的多少不能简单地按人数分配,而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
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有钱的
出钱,有力的出力。子女不应以父母对其关心、疼爱程度或者平时经
济资助的多少来衡量对父母应提供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
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在一起生活的子女还
应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生活,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当父母生病,生
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
费等外,还应承担扶助、护理父母的义务。有关赡养扶助父母的问题
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诉请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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