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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建设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支持,沈阳金融律师说,资金的大部分来源都是通过债务关系借来的,这样就存在许多的风险,那么企业的风险管理方法有哪些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金融律师就来跟您聊一聊这个问题。
沈阳金融律师告诉您,企业的风险管理方法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
沈阳金融律师说,我国《民法通则》和新《合同法》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认可。
(2)诉讼清偿债务
沈阳金融律师说,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沈阳金融律师解释,协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
(3)兼并清债
沈阳金融律师说,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沈阳金融律师说,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由兼并企业安置,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债务的清偿,则且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4)债转股
沈阳金融律师说,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使企业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
沈阳金融律师说,企业发展是需要大量的财力和物力的,借钱是很常见的事情,然而借钱自然是需要还债的,这其中的风险就显而易见了,所以,应及时解决才能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沈阳金融律师:400-109-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