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从总的方面看,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在一个几亿人
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改革,促进了工
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另外我们在社会
主义改造工作中也创造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在这些经验中,最主要的一点,
是创造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我国实行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和赎买的政策,这
是一种和平改造的方针政策。这一政策的执行,减少了很多阻力,使改造工
作得以顺利地进行。从改造形式上看,我国成功地创造了由低级形式的加工
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到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再由高级
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形式 (在高级形式中,又有个别
企业的公私合营,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这种由初级到高级的
逐步过渡形式,使资本家能够不太勉强地接受改造)。另外还创造了把对企
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进行的形式,对资本家及其代理人采取团
结、教育和改造的方针,使其从剥削分子改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等。所有
这些,都使得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避免了由于资本家的
反抗和破坏而产生的阻碍,没有使社会发生什么震动和不安。
在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改造方面,基本上执行了自愿互利的原则,有
步骤地把他们组织起来,从初级的互助合作形式,到高级形式的发展。逐步
地把个体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的公有制。
采取以上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改造形式,既能在一定时期内发挥资本主义
工商业和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积极性,又能够避免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可能
暂时给生产带来的消极影响,还能及时地发挥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化的农
业、手工业对生产的促进作用,因而在改造过程中使社会主义生产得到了稳
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