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与家属、
家庭成员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它可以由三种情况产生,是人与人
之间的社会关系,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亲属的种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亲属有不同分类。旧中国亲属分
为:宗亲,指同一祖先的男系血亲及其配偶;外亲,指与女方相联系的亲
属,也叫女亲;妻亲,是指与妻子有关的亲属。
我国现在将亲属划分为三种:
1 配偶,即夫妻,男女两性因结婚而亲生的亲属。
2 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系和母系。其又可分为两
种:
自然血亲,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
父母子女。
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
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拟制血亲。
3 姻亲,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