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为姻亲。姻亲间是否可以结婚,法律没
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应根据立法精神及我国的社会伦理道德来决定:
(1)对因姻亲而产生的拟制血亲不应结婚,如继父母与继子女。理由
是,受抚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关系适用父母子女的规定,因此受抚养
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不得结婚。其次,继子女处于受抚养的地位,如果允
许结婚,就可能给养父母利用这种特殊关系通婚,对继子女不利。再
次,我国伦理道德也禁止继父母与继子女结婚。(2)对直系姻亲,如公
公与媳妇、女婿与岳母之间是否可以结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
因直系姻亲辈分不同,如果结婚生育则会违背社会的伦理道德,因此不
宜结婚。(3)旁系姻亲,如嫂子与叔伯,因双方不存在血缘关系,符合结
婚条件的,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