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律师在法律行业服务多年,具备良好的法律事务沟通和解决能力。自执业已办理数百起民、刑、行政诉讼和商事仲裁案件,其中多起案件被数家知名媒体。
下面就让甘清洪律师为我们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的普通常识。
交通事故中涉及的刑事法律关系,是指受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如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方造成受害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时,公安交管部门对肇事驾驶人予以刑事拘留、提请逮捕,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并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刑事法律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四)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切莫擅自离开现场.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而且,如果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逃逸将作为加重情节.如果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肇事驾驶员将以间接故意伤人论处.
要尽可能挽留现场目击证人直至警察到达现场,取得他们的联系方式并提供给警方.
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主要的法律关系。如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侵害人要求赔偿,此时受害人和侵害人之间就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