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以前的书籍(包括简册、
帛书)都是手抄本,汉代人在传抄战
国留传下来的《周礼》等先秦古籍
时,误将“帛”字认作“泉”字,于
是《周礼》这本介绍周代典章制度的
著作中出现了所谓的“泉府”。《周
礼·地官·泉府》载:“泉府掌以市
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
者。”大意是:泉府用征赋所筹集来
的布帛来收购市场上的那些暂时滞销
的商品。这些商品被泉府挂上价签,
等待需要的人来购买。
金文“倗”
笔,者,认,为,读
“贾”,像一人手
提一朋贝币,表示
商贾。
汉代简牍隶书
“泉”字
战国简牍文字
“帛”
小篆“贾”·,5,·
上,篇,东周钱币基础知识
此条记载明确说“泉府”是以发放
实物货币布帛的形式来购买暂时滞销的
商品,其行政职能主要是管理“帛”。
故知,此机构应名为“帛府”才妥当。
由于战国时期的简牍文字“帛”
与汉代隶书的“泉”字,写法极为相
似,因而汉代人才把《周礼》中本来
记作“帛府”的政府机构误读写为
“泉府”,从而认为“泉”是周代通
行的货币。特别是这种误读又被西汉
末年王莽政权做了官方认证,导致了
“泉”字成为货币或钱的代称长达两
千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