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
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
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
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
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 9 年。
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必须让适龄的未成年
子女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我国《义务教育法》第 11 条规定,“凡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
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
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
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
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该法第 58 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
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
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
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