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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单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024-07-24 信息编号:1380058 收藏
保单为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
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
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新版法律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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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实务问答与案例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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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
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
理的做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
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
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