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
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社员的自留地被取消了(叫做“割资本主义尾巴”),
社员也不许私养家畜、家禽,集市贸易也被取消了。在纠正“大跃进”和人
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错误和混乱现象时,对上述问题也做了纠正。明确规
定:对猪、鸡、鹅、鸭实行集体喂养和社员个人喂养并重的方针;恢复自留
地制度,社员自留地数量仍按高级社章程规定,不超过也不少于每人平均占
有土地面积的 5%;鼓励社员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水边路旁闲散土地种植庄
稼、树木;谁种谁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屋前屋后的零星树木,仍
归社员私有,收益归社员支配。
恢复集市贸易。为了促进人民公社多种经营的发展,便利社员交换和调
剂商品,规定,人民公社生产队生产的国家计划收购和供应的第一类物资和
国家统一收购的第二类物资以及国家规定有交售任务的第三类物资,在完成
国家任务之后,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卖。至于社员个人生产的产品,也可以在
集市上出卖。
综上所述,在“大跃进”特别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所产生的错误和混
乱现象,通过以上方针政策和措施,得到了一定的纠正、澄清和解决。平均
主义和“共产风”受到了抵制和遏制,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的恢复,是
起了一定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