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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怎样管理?
    2023-09-01 信息编号:1282781 收藏
答: 我国 《物权法》第 79 条规定: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
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
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
使用情况应当公布。”由此可见,维修资金
是靠筹集得来的,维修资金由全体业主共
同所有。维修资金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
施的维护,经过业主的共同决定,维修资
金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维修资金的筹集和利用情况都要向全体业
主公布。
  • 业主转让住房时,其拥有的车位 是否一并转让?
    答:我国《物权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由此可以看出,业主转让其住宅的时候,其享有的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
    09-01
  • 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
    09-01
  • 业主对其他业主污染小区环境的 行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83条的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
    09-01
  • 一层的住户需要交纳电梯使用费 吗?
    答:我国《物权法》第80条规定:不可不知的1388个法律常识106BUKEBUZHIDE1388GEFALCHANGSHI“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
    09-01
  • 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的时候可 以换物业公司吗?
    答:我国《物权法》第76条第1款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该法第81条还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
    09-01
  • 业主 “住改商” 可以随意进行 吗?
    答: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不可以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将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业主的同意,这是对业主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业...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