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 6 条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
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 1%缴纳失业保
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法
条相关规定,凡是属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都应该参加失业
保险,但是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略有一点区别,农民工个人不用
缴费,用人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 2%缴费,其他职工是个人也要缴纳本人工资的
1%,但农民工不用缴,这是一点差异;第二点差异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农
民工同样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的话,他可以一次性地把他该得到的保险作为生活
补助费一次性领取,其他职工必须按月领取。所以在参保缴费的费率上有差异;在
享受的方式上农民工可以一次性领取,这是因为考虑到他个人在城乡之间来回流
动的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
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包括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
举报,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用人
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他也符合申领条件的话,他应该到所在地的社保
经办机构或者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