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加点,也称延长劳动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超过
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而工作。一般分为正常情
况下加班加点和非正常情况下加班加点两种形式。
正常情况下加班加点,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由于
生产经营需要;(2)必须与工会协商;(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正常情况下加班加
点,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
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非正常情况下加班加点,是指依据《劳动法》第 42 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况,用
人单位可以不受正常情况下的限制而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1)发生自然灾害、事
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为了保护怀孕妇女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禁止安排怀孕 7 个月以上和在
哺乳未满 1 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加班加点和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
下标准支付工资:
(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
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
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
资标准的 30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